余照山(住竹山县城关镇北大街农机廉租房):
本院受理原告汪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本院受理原告汪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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