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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人民医院实行药品零差价公开承诺书
发布时间: 2012-09-10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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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和省、市、县相关文件,我院被确定为全国311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自9月10日起,我院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取消药品和高值耗材加成,除中药饮片外全部实行零差价;

  二、规范采购渠道,执行采购程序,确保药品质量;

  三、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热情、周到、满意的医疗服务。

  来我院就诊时,请您携带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卡(证)。

  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4225466  13733536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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