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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新农合筹资标准人均增至340元
发布时间: 2013-02-27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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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新农合筹资标准人均增至340元 
其中:政府补助人均增至280元,农民个人缴费不变 大病医保4月份全面实施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刘爽 通讯员 郭公孙 常斌 报道: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卫生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人均提高至340元,十堰市将启动新农合市级统筹,全面实施新农合大病医保。

  据了解,2012年,全市参合农民共计2287827人,参合率达97.75%,全年实际补偿参合农民医疗费用共计67691万元,参合农民住院在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28%,门诊统筹补偿率达42%,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病种达到20种。

  2013年,巩固完善新农合医疗制度,提高参合农民的保障水平是全市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新农合补助力度,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将提高至340元,其中:政府补助人均增至280元,农民个人缴纳费用不变,仍为60元。在新农合常规保障、重大疾病保障、医疗救助等保障政策之后,今年十堰市要全面实施新农合大病医保。目前,大病医保工作已经启动,预计在4月份即可兑现实施。

  据市卫生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新农合大病保险实施,将大大减轻患白血病、尿毒症诸如此类大病患者的医疗负担,大病保险基金从统筹基金中提取,参合农民不需要再另外交钱。大病医保是基础医保的一个补充,参合患者患大病经新农合常规报销、重大疾病和医疗救助三次报销后,剩下自付费用仍超过一定标准的,可由大病保险再次报销,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比如,一位新农合患者治疗大病的费用一共为10万元,新农合报销了7万元,剩余3万元过去全部需要个人支付,大病医保实施之后,再报销至少1.5万元。

  20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在今年将全面铺开,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也将纳入重大病保障范围内,推进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

  此外,在继去年丹江口市第一医院和竹山县人民医院进行公立医院改革之后,今年要启动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50%以上的县市医院都将纳入,试点医院取消“以药养医”机制。

  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也将有大改变,家庭和卫生服务站签订“家庭医生服务计划”,医生将走进居民家中开展诊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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