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竹山县2013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十堰市水利水电局以十发改【2012】157号、【2013】4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人为竹山县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竹山县2013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为解决竹山县宝丰镇、擂鼓镇等9个镇(乡)、17处集中供水工程, 3万人的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4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
第1标段:宝丰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合同编号:NCYSAQ /2013SG/C1)主要建设内容为:宝丰镇公平村供水工程;东河水厂工程;龙井村供水工程;清泉村供水工程。
第2标段:官渡、楼台、双台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合同编号:NCYSAQ /2013SG/C2)主要建设内容为:双台乡普渡村供水工程;楼台乡塔院村供水工程;官渡镇中厂村供水工程。
第3标段:擂鼓、麻家渡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合同编号:NCYSAQ /2013SG/C3)主要建设内容为:擂古镇鼓锣村供水工程;擂鼓镇红岩水厂工程;麻家渡镇牌楼供水工程;麻家渡镇水田坝供水工程;麻家渡镇太山庙供水工程。
第4标段:秦古、得胜、大庙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合同编号:NCYSAQ /2013SG/C4)主要建设内容为:秦古镇方家河村供水工程;得胜镇复兴村供水工程;大庙乡鲁家坝村供水工程;大庙乡万兴村供水工程;得胜镇五道河村供水工程。
2.2计划工期
各标段计划工期均为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第1、2、3、4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持有临时执业证书)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
(5)须取得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6)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0、2011、2012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7) 近三年(2010年7月~2013年7月,以中标通知书的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2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仅可就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须提供两套不同的项目管理机构。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拟任项目经理于2013年7月10日至 2013年7月14日(双休日照常工作)8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竹山县综合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八楼开标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材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及建造师注册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五大员岗位证书、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4.2本项目各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1000 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今日竹山网、今日竹山报、竹山县招标投标网、竹山县水利水电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竹山县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37号
联系人:陈云峰
邮编:442200
电话:0719-4227553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特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12G 室
邮编:430070
联系人:徐镇 胡常青
电话:027-87112270 18271875058
传真:027-87112268
二〇一三年七月九日
本招标项目竹山县2013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十堰市水利水电局以十发改【2012】157号、【2013】4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人为竹山县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竹山县2013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为解决竹山县宝丰镇、擂鼓镇等9个镇(乡)、17处集中供水工程, 3万人的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4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
第1标段:宝丰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合同编号:NCYSAQ /2013SG/C1)主要建设内容为:宝丰镇公平村供水工程;东河水厂工程;龙井村供水工程;清泉村供水工程。
第2标段:官渡、楼台、双台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合同编号:NCYSAQ /2013SG/C2)主要建设内容为:双台乡普渡村供水工程;楼台乡塔院村供水工程;官渡镇中厂村供水工程。
第3标段:擂鼓、麻家渡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合同编号:NCYSAQ /2013SG/C3)主要建设内容为:擂古镇鼓锣村供水工程;擂鼓镇红岩水厂工程;麻家渡镇牌楼供水工程;麻家渡镇水田坝供水工程;麻家渡镇太山庙供水工程。
第4标段:秦古、得胜、大庙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合同编号:NCYSAQ /2013SG/C4)主要建设内容为:秦古镇方家河村供水工程;得胜镇复兴村供水工程;大庙乡鲁家坝村供水工程;大庙乡万兴村供水工程;得胜镇五道河村供水工程。
2.2计划工期
各标段计划工期均为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第1、2、3、4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持有临时执业证书)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
(5)须取得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6)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0、2011、2012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7) 近三年(2010年7月~2013年7月,以中标通知书的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2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仅可就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须提供两套不同的项目管理机构。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拟任项目经理于2013年7月10日至 2013年7月14日(双休日照常工作)8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竹山县综合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八楼开标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材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及建造师注册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五大员岗位证书、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4.2本项目各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1000 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今日竹山网、今日竹山报、竹山县招标投标网、竹山县水利水电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竹山县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37号
联系人:陈云峰
邮编:442200
电话:0719-4227553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特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12G 室
邮编:430070
联系人:徐镇 胡常青
电话:027-87112270 18271875058
传真:027-87112268
二〇一三年七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