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竹山县西部地区城镇建设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服务新农村建设。 根据县编委《关于成立竹山县宝丰建设分局》的批复,现将宝丰分局的主要工作职能及行政许可事项公告如下:
一、宝丰分局主要职能
宝丰分局是县建设局派驻宝丰的重要综合性管理机构,负责宝丰镇、麻家渡镇、溢水镇、擂鼓镇四乡镇范围内的城镇规划、建筑市场、建材业管理、房地产业管理、公用事业和城镇管理等工作,行使相关的行政执法权利。
(一)城镇规划管理 负责辖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定点工作,代表县建设局核发“一书两证”。依法查处各类违反城镇规划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建筑市场管理 综合管理和指导辖区内的建筑活动,依法对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资质进行管理。对辖区内建设工程的报建报批进行初审,代表县建设局核发施工许可证,依法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三)城镇建设管理 配合乡镇政府编制各类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并参与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行政许可项目
(一)、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
(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
(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
(五)、室内装饰装修和验收核准
(六)、室内装饰环保安全审批
(七)、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许可
(八)、户外广告牌的设置审批
(九)、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手续审批
(十)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特此公告
二00六年十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