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10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
2006年11月10日,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讨论决定:竹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11月26日至30日召开,会期五天。
建议主要会议议程为:听取和审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竹山县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竹山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选举竹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审议通过《竹山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审议通过大会有关决议。
二OO六年十一月十日
2006年11月10日,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讨论决定:竹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11月26日至30日召开,会期五天。
建议主要会议议程为:听取和审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竹山县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竹山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选举竹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审议通过《竹山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审议通过大会有关决议。
二OO六年十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