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
公 告
龚世龙(住本县城关镇人民路58号):
本院受理原告竹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李家红保证担保借款合同逾期还款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07)竹民二初字第9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和李家红连带清偿所欠原告的借款本息,并承担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00七年十二月五日
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
公 告
胡萍(竹山县公安局家属院):
本院受理原告竹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袁智顺、欧世秀、胡萍抵押及保证担保借款合同逾期还款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07)竹民二初字第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公 告
龚世龙(住本县城关镇人民路58号):
本院受理原告竹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李家红保证担保借款合同逾期还款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07)竹民二初字第9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和李家红连带清偿所欠原告的借款本息,并承担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00七年十二月五日
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
公 告
胡萍(竹山县公安局家属院):
本院受理原告竹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袁智顺、欧世秀、胡萍抵押及保证担保借款合同逾期还款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07)竹民二初字第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