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清理整顿中小学教职工队伍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竹政办发<2002>69号)和《县教育局、县人事局、县监察局关于印发清理整顿中小学教师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竹教字<2006>28号)文件精神,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于2007年10月对擅自离岗在编教师进行了清理,按照学校自查、劝返、上报,县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复查等工作程序,经县教师队伍清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回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至今仍未返岗者(名单如下),解除聘用合同后予以辞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其人事关系由本人申请人事代理。
宝丰中心学校:明安保、陈丹丹、
擂鼓中心学校:朱艳琴
麻家渡中心学校:刘堰虾
秦古中心学校:陈泽华
职业技术(集团)学校:柯燕、黄治强
潘口中心学校:贺小海
柳林中心学校:黄芳全
大庙中心学校:张艳丽
公示内容:公示期间欢迎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对清理过程中隐瞒事实真相的人和事进行公正监督,举报电话:4232073(人事局)、4220153( 教育局)、4225408(监察局)。
公示时间:2008年 5月5日至 12 日
2008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