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依法治税,确保收入无“水份”,县地税局注重从源头杜绝违规政策出台,做到组织收入必须符合政策,不该收的税坚决不收,不该减免的税坚持足额征收,并建立减免税台帐,按政策和程序报批。2004年,该局依法审批减免了159户下岗再就业职工家庭税收,据实减免了在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后的435户的营业税收,依政策减免了9个残疾人和12个家庭困难户的兴业税收,减免税款总额达57万元。 (张学友 瞿世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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