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09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工作已正式启动,当前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0元,国家财政相应配套80元。请广大农民朋友们持合作医疗证、户口本(身份证)到当地乡镇财政所缴纳个人参合基金,交款时请注意核对登记册上个人参合信息,确保准确无误,以免在今后使用过程中给您带来不便。同时合作医疗二次补助公示已结束,现已开始补发,请已公示参合农民持合作医疗证、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到所属乡镇合管办、卫生院领取二次补助金。
县合管办咨询、监督举报电话:4229717
县合管办办公地址:县卫生局院内(县辕门街35号)
二00八年十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