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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关于接受对违反“五个严禁”行为举报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09-03-06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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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人民法院
关于接受对违反“五个严禁”行为举报的公告

  为规范职务行为,严明职业纪律,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向社会公布了“五个严禁”规定:
  一、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二、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三、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四、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
  五、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为了确保“五个严禁”规定能够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竹山县人民法院热忱欢迎并随时接受人民群众对违反“五个严禁”行为的举报,举报电话是0719-4232406、13707286100,举报电子邮箱是zczshfy@163.com
  特此公告。
200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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