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林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竹山县林业局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公开栏、制度汇编等多种形式,对所有行政许可的事项名称、法律依据等内容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加强林政执法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严禁接受服务对象各种名义的礼品或礼金。
三、坚持廉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依法办事,实行监管和服务相结合,正确履行林业执法,查处各类林业违法案件。做到程序完备、举止文明、执法规范、清正廉洁。
四、建立首问首办负责制。前来我局咨询、办事遇到的首位在岗工作人员为首问首办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有问必答,认真审查提交的有关材料,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且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能够当场办结的,当场予以办结;对当场不能办结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应补材料并告知办结时间;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告知承办股室及人员情况,必要时电话联系或亲自引领前往;对群众来访,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相关程序执行。
五、诚恳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在执行公务、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绝不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粗暴服务。为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特设立举报箱及举报电话(号码为:4225253),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举报或提出意见和建议。
竹山县林业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