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和县后街核心商业区综合整治指挥部的要求,现将蔬菜和肉食品消费大户7月10日到西关大市场采购情况通报如下:
竹山一中采购价值700元的蔬菜;
消防大队采购价值162.6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武警中队采购价值214.2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竹山宾馆采购价值1399.1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东城宾馆采购价值562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信合大酒店采购价值1340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长乐大酒店采购价值559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喜团圆美食广场采购价值741.2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庸都宾馆采购价值71.6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得月宾馆采购价值30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梦林庄园采购价值550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柯胖子快餐店采购价值266.8元的蔬菜;
寿康永乐超市批发价值6400元的蔬菜;
纵横大道二期工程项目部食堂采购价值366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翠园大酒店、烟草宾馆、人和宾馆、长城宾馆、汉江宾馆、鑫城新合作超市、西关大市场工程项目部等单位没有到西关大市场采购蔬菜和肉食品。
鉴于以上情况,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和县后街核心商业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决定对竹山一中、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竹山宾馆、长乐大酒店、东城宾馆、信合大酒店、喜团圆美食广场、梦林庄园、柯胖子快餐店、寿康永乐超市、纵横大道二期工程项目部等12个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竹山一中采购价值700元的蔬菜;
消防大队采购价值162.6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武警中队采购价值214.2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竹山宾馆采购价值1399.1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东城宾馆采购价值562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信合大酒店采购价值1340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长乐大酒店采购价值559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喜团圆美食广场采购价值741.2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庸都宾馆采购价值71.6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得月宾馆采购价值30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梦林庄园采购价值550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柯胖子快餐店采购价值266.8元的蔬菜;
寿康永乐超市批发价值6400元的蔬菜;
纵横大道二期工程项目部食堂采购价值366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翠园大酒店、烟草宾馆、人和宾馆、长城宾馆、汉江宾馆、鑫城新合作超市、西关大市场工程项目部等单位没有到西关大市场采购蔬菜和肉食品。
鉴于以上情况,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和县后街核心商业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决定对竹山一中、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竹山宾馆、长乐大酒店、东城宾馆、信合大酒店、喜团圆美食广场、梦林庄园、柯胖子快餐店、寿康永乐超市、纵横大道二期工程项目部等12个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