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强化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7月13日、14日溢水镇连续发生因盗采绿松石致人死亡的重大案件,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暴露出我县安全生产特别是矿山安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为切实扭转这一局面,现就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强化矿山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所有矿山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对所有绿松石矿山继续实行“五清一封”措施,对未封牢固的矿洞必须在一周内由所在乡镇全部予以炸封或封堵,并采取分片包干管理办法,由乡镇、村、组干部及公安干警、护矿队员包矿洞矿点,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监管责任,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县经信局要进一步强化对全县煤矿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采矿点。
四、县安监局要切实加强对已取得合法证件的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凡安全隐患未彻底整改到位的,一律不准恢复生产。
五、县国土资源局、公安局要对无证或证件不全的矿山企业进行安全整顿,限期完善相关证件,对无证仍非法开采的一律依法关闭。
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原则,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把打击非法采矿强化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来抓。凡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迟报、漏报、瞒报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1年7月1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7月13日、14日溢水镇连续发生因盗采绿松石致人死亡的重大案件,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暴露出我县安全生产特别是矿山安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为切实扭转这一局面,现就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强化矿山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所有矿山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对所有绿松石矿山继续实行“五清一封”措施,对未封牢固的矿洞必须在一周内由所在乡镇全部予以炸封或封堵,并采取分片包干管理办法,由乡镇、村、组干部及公安干警、护矿队员包矿洞矿点,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监管责任,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县经信局要进一步强化对全县煤矿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采矿点。
四、县安监局要切实加强对已取得合法证件的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凡安全隐患未彻底整改到位的,一律不准恢复生产。
五、县国土资源局、公安局要对无证或证件不全的矿山企业进行安全整顿,限期完善相关证件,对无证仍非法开采的一律依法关闭。
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原则,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把打击非法采矿强化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来抓。凡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迟报、漏报、瞒报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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