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廉租住房建设需要,需征收城关镇南门村四组土地,经城关镇南门村委会研究决定,将对南门村四组温家沟以上至黑土包儿以下范围内的坟墓在2011年7月30日前将全部迁移,进行全面迁移,迁移相关事项:
1、公告登记时间:公历2011年7月17日——2011年7月25日;
2、望广大相关人士见公告后速到村委会登记确认,办理迁坟相关事宜,没有登记的将作为无主坟处理,并在限期内将坟墓迁出,逾期将作为清场处理。
联系人:温宝明 电话:13886805471
特此公告。
城关镇南门村民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七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