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到西关大市场采购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和县后街核心商业区综合整治指挥部的要求,现将蔬菜和肉食品消费大户8月5日到西关大市场采购情况通报如下:
消防大队采购价值就288.04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武警中队采购价值442.2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竹山宾馆采购价值4118.3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翠园大酒店采购价值577.4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长乐大酒店采购价值2121.8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汉江宾馆采购价值1988.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喜团圆美食广场采购价值946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聚仙酒楼采购价值422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纵横大道二期工程项目部食堂采购价值248.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信合大酒店、烟草宾馆、得月宾馆、长城宾馆、东城宾馆、庸都宾馆、人和宾馆、得月宾馆、武陵峡粗粮馆、梦林庄园、柯胖子快餐店、寿康永乐超市、鑫城新合作超市等单位没有到西关大市场采购蔬菜和肉食品。
鉴于以上情况,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和县后街核心商业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决定对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竹山宾馆、翠园大酒店、喜团圆美食广场、聚仙酒楼、长乐大酒店、汉江宾馆、纵横大道二期工程项目部等9个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根据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和县后街核心商业区综合整治指挥部的要求,现将蔬菜和肉食品消费大户8月5日到西关大市场采购情况通报如下:
消防大队采购价值就288.04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武警中队采购价值442.2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竹山宾馆采购价值4118.3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翠园大酒店采购价值577.4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长乐大酒店采购价值2121.8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汉江宾馆采购价值1988.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喜团圆美食广场采购价值946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聚仙酒楼采购价值422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纵横大道二期工程项目部食堂采购价值248.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信合大酒店、烟草宾馆、得月宾馆、长城宾馆、东城宾馆、庸都宾馆、人和宾馆、得月宾馆、武陵峡粗粮馆、梦林庄园、柯胖子快餐店、寿康永乐超市、鑫城新合作超市等单位没有到西关大市场采购蔬菜和肉食品。
鉴于以上情况,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和县后街核心商业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决定对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竹山宾馆、翠园大酒店、喜团圆美食广场、聚仙酒楼、长乐大酒店、汉江宾馆、纵横大道二期工程项目部等9个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