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办公室、
县后街核心商业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8月7日蔬菜和肉食品消费大户
到西关大市场采购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和县后街核心商业区综合整治指挥部的要求,现将蔬菜和肉食品消费大户8月7日到西关大市场采购情况通报如下:
消防大队采购价值就235.3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武警中队采购价值441.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竹山宾馆采购价值2793.6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长乐大酒店采购价值2193.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武陵峡粗粮馆采购价值876.3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庸都宾馆采购价值284.7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汉江宾馆采购价值2026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喜团圆美食广场采购价值1270.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东城宾馆采购价值810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醉香隆酒店采购价值549.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聚仙酒楼采购价值525.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福临门酒楼采购价值402.9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艳良宾馆采购价值171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鑫城新合作超市批发价值3500元的蔬菜;
纵横大道二期工程项目部食堂采购价值192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翠园大酒店、信合大酒店、烟草宾馆、得月宾馆、长城宾馆、人和宾馆、得月宾馆、梦林庄园、柯胖子快餐店、寿康永乐超市等单位没有到西关大市场采购蔬菜和肉食品。
鉴于以上情况,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和县后街核心商业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决定对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竹山宾馆、长乐大酒店、汉江宾馆、庸都宾馆、东城宾馆、喜团圆美食广场、醉香隆酒店、武陵峡粗粮馆、聚仙酒楼、福临门酒楼、艳良宾馆、鑫城新合作超市、纵横大道二期工程项目部等15个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县后街核心商业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8月7日蔬菜和肉食品消费大户
到西关大市场采购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和县后街核心商业区综合整治指挥部的要求,现将蔬菜和肉食品消费大户8月7日到西关大市场采购情况通报如下:
消防大队采购价值就235.3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武警中队采购价值441.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竹山宾馆采购价值2793.6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长乐大酒店采购价值2193.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武陵峡粗粮馆采购价值876.3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庸都宾馆采购价值284.7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汉江宾馆采购价值2026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喜团圆美食广场采购价值1270.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东城宾馆采购价值810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醉香隆酒店采购价值549.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聚仙酒楼采购价值525.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福临门酒楼采购价值402.9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艳良宾馆采购价值171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鑫城新合作超市批发价值3500元的蔬菜;
纵横大道二期工程项目部食堂采购价值192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翠园大酒店、信合大酒店、烟草宾馆、得月宾馆、长城宾馆、人和宾馆、得月宾馆、梦林庄园、柯胖子快餐店、寿康永乐超市等单位没有到西关大市场采购蔬菜和肉食品。
鉴于以上情况,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和县后街核心商业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决定对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竹山宾馆、长乐大酒店、汉江宾馆、庸都宾馆、东城宾馆、喜团圆美食广场、醉香隆酒店、武陵峡粗粮馆、聚仙酒楼、福临门酒楼、艳良宾馆、鑫城新合作超市、纵横大道二期工程项目部等15个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