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县编办作为主管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工作部门,为深入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弘扬新风尚、建设好作风”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一)人员入编、减编在工作日内随时受理,对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政策规定的,在七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及时办理的,并告知原因和办理时间。(二)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和人员编制的核定、调整,经县编委会研究决定后及时批复。(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宜一般情况下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齐全的,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逾期不告知的,即为超时默认。
二、严格依法行政,树立良好形象。严格遵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三个一”制度:凡机构编制事项,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一个部门承办,由党委、政府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一支笔”签批,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一家行文。坚持依法行政,做到认真、礼貌、热情,按程序办事,不违纪违规。
三、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提升整体素质。高标准严要求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班子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和完善机关学习制度,提高单位干部职工整体素质。
四、加强廉政建设,实行违诺追究制。清正廉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维护机构编制部门的良好形象,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承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发现违诺情况,请及时拨打监督电话(4227714),县编办将处理结果第一时间反馈给监督人。
一、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一)人员入编、减编在工作日内随时受理,对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政策规定的,在七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及时办理的,并告知原因和办理时间。(二)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和人员编制的核定、调整,经县编委会研究决定后及时批复。(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宜一般情况下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齐全的,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逾期不告知的,即为超时默认。
二、严格依法行政,树立良好形象。严格遵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三个一”制度:凡机构编制事项,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一个部门承办,由党委、政府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一支笔”签批,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一家行文。坚持依法行政,做到认真、礼貌、热情,按程序办事,不违纪违规。
三、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提升整体素质。高标准严要求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班子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和完善机关学习制度,提高单位干部职工整体素质。
四、加强廉政建设,实行违诺追究制。清正廉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维护机构编制部门的良好形象,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承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发现违诺情况,请及时拨打监督电话(4227714),县编办将处理结果第一时间反馈给监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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