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办公室、
县后街核心商业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8月8日蔬菜和肉食品消费大户
到西关大市场采购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和县后街核心商业区综合整治指挥部的要求,现将蔬菜和肉食品消费大户8月8日到西关大市场采购情况通报如下:
消防大队采购价值就154.6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竹山宾馆采购价值2440.8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翠园大酒店采购价值370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长乐大酒店采购价值3740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武陵峡粗粮馆采购价值625.5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庸都宾馆采购价值261.9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汉江宾馆采购价值1218.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喜团圆美食广场采购价值1594.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东城宾馆采购价值584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醉香隆酒店采购价值752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聚仙酒楼采购价值59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艳良宾馆采购价值240.8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鑫城新合作超市批发价值3000元的蔬菜;
纵横大道二期工程项目部食堂采购价值246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武警中队、信合大酒店、烟草宾馆、得月宾馆、长城宾馆、人和宾馆、得月宾馆、梦林庄园、柯胖子快餐店、寿康永乐超市等单位没有到西关大市场采购蔬菜和肉食品。
鉴于以上情况,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和县后街核心商业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决定对消防大队、竹山宾馆、翠园大酒店、长乐大酒店、汉江宾馆、庸都宾馆、东城宾馆、喜团圆美食广场、醉香隆酒店、武陵峡粗粮馆、聚仙酒楼、艳良宾馆、鑫城新合作超市、纵横大道二期工程项目部等14个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县后街核心商业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8月8日蔬菜和肉食品消费大户
到西关大市场采购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和县后街核心商业区综合整治指挥部的要求,现将蔬菜和肉食品消费大户8月8日到西关大市场采购情况通报如下:
消防大队采购价值就154.6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竹山宾馆采购价值2440.8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翠园大酒店采购价值370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长乐大酒店采购价值3740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武陵峡粗粮馆采购价值625.5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庸都宾馆采购价值261.9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汉江宾馆采购价值1218.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喜团圆美食广场采购价值1594.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东城宾馆采购价值584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醉香隆酒店采购价值752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聚仙酒楼采购价值59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艳良宾馆采购价值240.8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鑫城新合作超市批发价值3000元的蔬菜;
纵横大道二期工程项目部食堂采购价值246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武警中队、信合大酒店、烟草宾馆、得月宾馆、长城宾馆、人和宾馆、得月宾馆、梦林庄园、柯胖子快餐店、寿康永乐超市等单位没有到西关大市场采购蔬菜和肉食品。
鉴于以上情况,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和县后街核心商业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决定对消防大队、竹山宾馆、翠园大酒店、长乐大酒店、汉江宾馆、庸都宾馆、东城宾馆、喜团圆美食广场、醉香隆酒店、武陵峡粗粮馆、聚仙酒楼、艳良宾馆、鑫城新合作超市、纵横大道二期工程项目部等14个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