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月6日,麻家渡镇太山庙村五组村民胡明超(男,51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被交警二中队执勤民警查获。胡被依法罚款700元,并处行政拘留8日。
2、8月11日,宝丰镇铧厂村二组村民陈龙(男,39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被交警二中队执勤民警查获。陈被依法处以罚款11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之处罚。
3、8月6日,潘口乡小漩村村民刘磊(男,21岁)驾驶鄂CH7770号二轮摩托车在沿河大堤,往返高速行驶,被交警一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查证,刘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严重飚车。刘磊被依法处以3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八日之处罚。
4、8月10日,城关镇桥东村二组村民范本琪(男,36岁)无证驾驶鄂CH7215号正三轮载客麻木车,在沿河大堤被一中队执勤民警查获。范被依法处以罚款5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七日之处罚。
5、8月19日,甘肃省甘谷县新兴镇魏家村村民魏全军(男,30岁)因无证驾驶小型汽车,被竹山交警三中队依法处以15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0日。该车驾驶人徐维奎(男,45岁,系湖北省郧西县羊尾镇老观庙村四组人)明知魏全军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却将车交给其驾驶,被依法处以1500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