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兴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主要进行竹山境内的绿松石矿产资源开采和利用,2012年通过公开招标出让依法取得了竹山县秦古镇小林扒、小寨、金莲洞和溢水镇寨沟四个绿松石矿区采矿权,现依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竹山县绿松石产业发展实际,拟向社会公开转让部分股权,从而增强公司实力,加快公司发展,特发布如下公告:
1、兴竹公司本次股权转让拟出让5个股份,每股须缴纳股金400万元人民币,共需缴纳股金2000万元人民币,实行一次性整体对外出让。
2、受让者应符合以下条件:自愿缴纳股金;是湖北省绿松石行业商会会员;遵守《公司法》、《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进驻国际绿松石城和国际绿松石工业园并进行绿松石生产经营活动的;坚持整体出让,由不超过5家的自然人或经济实体共同持股。
3、受让者的权利和义务:只享受兴竹公司矿区开采的决策参与和利润分配权,不直接参与矿山开采,股权不得擅自转让、出售或赠与给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变动必须经兴竹公司同意,否则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由受让者承担。
4、有意参与本次股权转让的自然人或经济实体应在自发布公告10日之内报名,报名须提交如下资料:自然人应提交书面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湖北省绿松石行业商会会员证,公司企业应还应提交书面申请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法人登记证。
5、若报名的自然人或经济实体总数超过5家,则以公开竞标的方式确定受让者。
6、兴竹公司一经审核同意,即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必须缴纳50%股金,其余股金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全部缴清。
7、联 系 人:李刚平
联系电话:0719—4230836 15971888001
竹山县兴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