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假借治病之名调包窃取财物,一甘肃男子触犯刑法在湖北获刑三年。近日,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样一起盗窃案。
被告人沈羊(复姓)某某,男,系甘肃省舟曲县人。2011年12月某日晚,沈羊某某伙同另外两人窜至竹山县城关镇,租住在长途汽车站附近的一旅社内出售草药和给人治病。后沈羊某某提议用黄金泡草药做药引子治病为名,趁治病人不备时通过调包窃取病人钱财,得到同伙的应允。某日,沈羊某某采取调包的方式窃取一被害人黄金项链一条、黄金吊坠一个、黄金耳环一对、黄金戒指一枚。后被告人沈羊某某及同伙迅速逃离竹山,并将黄金耳环、戒指带至陕西省汉中市销售,得赃款2000余元。后沈羊某某和另一同伙将窃得的黄金项链及吊坠带回甘肃舟曲老家。后经鉴定,所盗财物价值人民币80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沈羊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给人治病之名,趁人不备时采取调包的方式,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被告人沈羊某某首起犯意,并为主实施犯罪,起主要作用,属主犯,应对其参与的全部犯罪事实承担刑事责任。但归案后能够坦白认罪,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积极退赃,挽回了被害人的大部分经济损失,可依法从轻处罚。故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沈羊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张成 陈琳)
被告人沈羊(复姓)某某,男,系甘肃省舟曲县人。2011年12月某日晚,沈羊某某伙同另外两人窜至竹山县城关镇,租住在长途汽车站附近的一旅社内出售草药和给人治病。后沈羊某某提议用黄金泡草药做药引子治病为名,趁治病人不备时通过调包窃取病人钱财,得到同伙的应允。某日,沈羊某某采取调包的方式窃取一被害人黄金项链一条、黄金吊坠一个、黄金耳环一对、黄金戒指一枚。后被告人沈羊某某及同伙迅速逃离竹山,并将黄金耳环、戒指带至陕西省汉中市销售,得赃款2000余元。后沈羊某某和另一同伙将窃得的黄金项链及吊坠带回甘肃舟曲老家。后经鉴定,所盗财物价值人民币80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沈羊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给人治病之名,趁人不备时采取调包的方式,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被告人沈羊某某首起犯意,并为主实施犯罪,起主要作用,属主犯,应对其参与的全部犯罪事实承担刑事责任。但归案后能够坦白认罪,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积极退赃,挽回了被害人的大部分经济损失,可依法从轻处罚。故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沈羊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张成 陈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