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已采取环境治理措施
4月中旬以来,先后有相关单位,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投诉反映水质污染和难闻气味影响人们生产生活和工作的问题,引起县政府、县环保局高度重视。
县环保局于6月10日以来,先后派出14名环境监察、监测人员深入全县14家黄姜加工企业现场进行监察检查和取样监测分析,与受污染户群众代表、投诉对象走访座谈,终于证实水质污染和难闻气味来源于这14家黄姜加工企业。据调查统计,14家黄姜加工企业分布城乡5个乡镇,累计年排废水4万余吨,难闻气体污染面积达4平方公里,影响农田灌溉和人体呼吸健康。这些气体是由于大量粉碎的黄姜在未生产成水解物之前,堆积发烧、发霉、发酵,再受气温蒸发而散发的。
县环保局日前依据《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规条款,提请县政府对14家黄姜加工企业依法做出限期2006年2月以前治理达标的决定,并先期对天龙、天新公司下达限期治理通知,对相关企业已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建议相关乡镇加大对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力度。 (范本庆)
4月中旬以来,先后有相关单位,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投诉反映水质污染和难闻气味影响人们生产生活和工作的问题,引起县政府、县环保局高度重视。
县环保局于6月10日以来,先后派出14名环境监察、监测人员深入全县14家黄姜加工企业现场进行监察检查和取样监测分析,与受污染户群众代表、投诉对象走访座谈,终于证实水质污染和难闻气味来源于这14家黄姜加工企业。据调查统计,14家黄姜加工企业分布城乡5个乡镇,累计年排废水4万余吨,难闻气体污染面积达4平方公里,影响农田灌溉和人体呼吸健康。这些气体是由于大量粉碎的黄姜在未生产成水解物之前,堆积发烧、发霉、发酵,再受气温蒸发而散发的。
县环保局日前依据《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规条款,提请县政府对14家黄姜加工企业依法做出限期2006年2月以前治理达标的决定,并先期对天龙、天新公司下达限期治理通知,对相关企业已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建议相关乡镇加大对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力度。 (范本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