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口粮田转包给邻居,邻居用田建起新房后就不再履行协议了。这一土地使用权纠纷案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于12月15日达成和解。
得胜镇的陆宏荣与陶家银同村,陶想迁至交通方便的公路边居住,他看中了陆的一块承包田。经协商,陆同意将仅有的当家田转包给陶使用,并签了用田协议:陶占用陆水田0.56亩,每年给付陆干稻谷400斤,直到土地调整为止。陶建好房的第二年,就不再给陆干稻谷了。理由是建房已被政府许可,村委会也下了陆在该承包田的产量。陆很为光火,先找到陶进行交涉,后又请村镇干部调解,均无果,无奈之下便诉至法院。得胜法庭调解判决陶向陆承担土地占用后的补偿责任,并清偿原欠稻谷800斤。至此,两家也握手言和。(诗海 修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