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8月22日,竹山县麻家渡镇涧沟梁村三组村民曾广喜(男,41岁)因肇事逃逸被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
8月11日10时30分许,曾广喜驾驶鄂CH1049号普通摩托车沿305省道由溢水镇方向往麻家渡镇方向行驶,行至312KM处,将在道路上行走的行人金德敏(女,聋哑人,34岁,竹山县溢水镇华家湾村二组人)抱着的小孩赵俊生(男,1.5岁)挂伤后逃逸。事故发生后,二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事故处理民警仔细勘察现场,多方走访目击证人,最后锁定曾广喜有重大肇事嫌疑。经过长达四小时的讯问,曾广喜对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经报县公安局审批,对曾作出了上述处罚决定,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了公开曝光。(徐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