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近日,笔者从县人事、财政部门获悉,为解决遗属生活困难,我县从今年1月1日起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的上涨,我县对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了提高,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同步增加机制,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上调。
据介绍,此次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办法是:遗属居住在城关镇的,补助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160元;遗属居住在农村的,补助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15元提高到130元;因公死亡工作人员遗属,补助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55元提高到170元。
据悉, 调整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发放的范围、对象、经费列支渠道及预算支出科目等其它事项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杨勋 周刚)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的上涨,我县对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了提高,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同步增加机制,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上调。
据介绍,此次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办法是:遗属居住在城关镇的,补助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160元;遗属居住在农村的,补助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15元提高到130元;因公死亡工作人员遗属,补助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55元提高到170元。
据悉, 调整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发放的范围、对象、经费列支渠道及预算支出科目等其它事项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杨勋 周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