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合同制用工,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合同制用工5名,其中得胜、秦古、上庸国土分局各1名,土地测绘队2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国土事业,具有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精神;
5、遵守规定,服从分配;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岗位条件
(1)第一学历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毕业。
(2)年龄28周岁(1983年元月1日以后生)以下,限男性。
(3)专业对口人员或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热爱国土工作,善于学习,勤于钻研,不怕吃苦,勇于进取,性格开朗,口齿伶俐,有较强的社交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11年 5月4 日至 5月 12 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局人事教育股;
(3)报名方式:报名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申请、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4)曾被其他单位录用过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应提供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签字的“解除劳动关系书”(劳动手册);
(5)联系人:刘慧、杜辉红。
四、录用办法:
(1)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和资格者方可参加国土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按照笔试分数高低排序录取前15名,参加面试后由局统一组织体检。面试主要考察口才、应变能力及体貌等方面。
(3)根据评委评分高低,择优录用前5名。
五、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凡考试考核及体检合格者按成绩择优聘用,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县局的统一调配,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上岗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其身份为聘用制合同工。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月工资800元,试用期满后,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月工资:第一年1000元;第二年1100元;第三年1200元。不参与单位内的绩效挂钩,不享受公务员津补贴。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终止合同后,“三金”归被聘用方。
七、如果本单位以后招录正式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被聘用人员符合条件的,可参入招考。被甲方聘用满一年的,可直接在考核分数中计入有效分1分(如与正式规定相抵触的,从其规定)。
二0一一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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