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修财(住竹山县官渡镇桃园村3组):
本院受理原告李生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官渡法庭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一一年五月六日
赵金华(住竹山县楼台乡三台村1组):
本院受理原告蒋耀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外出打工,地址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双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0一一年五月九日
本院受理原告李生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官渡法庭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一一年五月六日
赵金华(住竹山县楼台乡三台村1组):
本院受理原告蒋耀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外出打工,地址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双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0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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