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拍卖公司定于2012年8月15日上午9时在物价局会议室对下列标的实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 陕AE6834号徐工牌汽车起重机,2009年10月初始登记,2011年4月扣押,露天停放至今,起拍价33.5万元,保证金10万元;
2. 楼台法庭房地产: 建筑面积:580.11㎡;土地面积:1096.80㎡;起拍价18万元;土地证号:竹山国用(2007)第401454号。保证金5万元 。
二、竞买人资格:
1、凡具备资金能力者均可报名参与竞买,竞买者持身份证带相应保证金于公告之日起到本公司咨询、登记报名(未竞买成功的,保证金无息原数退还)。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规定同拍卖人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物及款项交割合同书》。
3、拍卖各方当事人一经获得相应资格即表明承认并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本次拍卖的《公告、规则、须知》等有关规定,拍卖人依标的物现状拍卖,负责拍卖程序合法有效,保护拍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标的物报名、展示、拍卖时间、地点:
1、标的展示、报名时间:2012年8月6日至2012年8月14日。
2、拍卖时间、地点:2012年8月15日上午9时,县物价局会议室。
3、报名地点:县拍卖分公司。
联系人:邱代福13886805126
2012年8日6日
一、拍卖标的:
1. 陕AE6834号徐工牌汽车起重机,2009年10月初始登记,2011年4月扣押,露天停放至今,起拍价33.5万元,保证金10万元;
2. 楼台法庭房地产: 建筑面积:580.11㎡;土地面积:1096.80㎡;起拍价18万元;土地证号:竹山国用(2007)第401454号。保证金5万元 。
二、竞买人资格:
1、凡具备资金能力者均可报名参与竞买,竞买者持身份证带相应保证金于公告之日起到本公司咨询、登记报名(未竞买成功的,保证金无息原数退还)。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规定同拍卖人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物及款项交割合同书》。
3、拍卖各方当事人一经获得相应资格即表明承认并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本次拍卖的《公告、规则、须知》等有关规定,拍卖人依标的物现状拍卖,负责拍卖程序合法有效,保护拍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标的物报名、展示、拍卖时间、地点:
1、标的展示、报名时间:2012年8月6日至2012年8月14日。
2、拍卖时间、地点:2012年8月15日上午9时,县物价局会议室。
3、报名地点:县拍卖分公司。
联系人:邱代福13886805126
2012年8日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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