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解答(一)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由职工及其单位共同缴存,属职工个人所有。
2、住房公积金性质是什么?
答:住房公积金性质具有保障性、互助性、长期性、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返还性、专用性。
3、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哪些好处?
答:(一)增加购房资金。住房公积金实行单位和个人同比缴存的办法,即单位缴存的部分和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的部分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如某职工每月从工资中扣缴100元缴存住房公积金,加上单位缴存的100元后,该职工每月就可得到200元购房款。
(二)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凡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低,故可以减少购房开支。
(三)可以增加收入。根据国家规定,职工缴存的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收入及其利息所得均免征个人所得税,这样职工在退休时就可以领到一笔相当可观的养老资金。
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解答(二)
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答:(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缴存住房公积金是所有单位和企业及其在职职工的基本义务。
(二)享有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单位与职工在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同时,享有住房公积金的权利。职工的基本权利有五项:①要求所在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如果职工所在单位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未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就意味着职工应该享有的住房公积金权益受到了侵害,职工可以通过行政救济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②查询的权利。查询权是住房公积金个人所有权的延伸,赋予职工查询的权利,可以及时发现单位是否为自己缴存住房公积金。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权利。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条件,这些条件包括:购买住房、还贷款、离退休、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在职期间死忙(被宣告死亡)、在职期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④申请贷款的权利,这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核心所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为参加制度的职工提供政策性的住房贷款,以提高职工购房能力。⑤监督的权利。赋予职工监督的权利,在于督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管理工作能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竹山办事处
2012年10月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由职工及其单位共同缴存,属职工个人所有。
2、住房公积金性质是什么?
答:住房公积金性质具有保障性、互助性、长期性、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返还性、专用性。
3、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哪些好处?
答:(一)增加购房资金。住房公积金实行单位和个人同比缴存的办法,即单位缴存的部分和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的部分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如某职工每月从工资中扣缴100元缴存住房公积金,加上单位缴存的100元后,该职工每月就可得到200元购房款。
(二)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凡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低,故可以减少购房开支。
(三)可以增加收入。根据国家规定,职工缴存的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收入及其利息所得均免征个人所得税,这样职工在退休时就可以领到一笔相当可观的养老资金。
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解答(二)
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答:(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缴存住房公积金是所有单位和企业及其在职职工的基本义务。
(二)享有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单位与职工在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同时,享有住房公积金的权利。职工的基本权利有五项:①要求所在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如果职工所在单位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未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就意味着职工应该享有的住房公积金权益受到了侵害,职工可以通过行政救济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②查询的权利。查询权是住房公积金个人所有权的延伸,赋予职工查询的权利,可以及时发现单位是否为自己缴存住房公积金。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权利。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条件,这些条件包括:购买住房、还贷款、离退休、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在职期间死忙(被宣告死亡)、在职期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④申请贷款的权利,这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核心所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为参加制度的职工提供政策性的住房贷款,以提高职工购房能力。⑤监督的权利。赋予职工监督的权利,在于督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管理工作能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竹山办事处
2012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