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善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我县已从正式推行工作日午间“禁酒令”。
“禁酒令”规定:全县各级机关工作人员严禁在工作日特别是在下乡期间午间饮酒(包括含酒精的饮料);因接待礼仪确需在工作日午间陪酒的,必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但仅限于接待县外来宾和客商等。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执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禁酒令”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参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范本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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