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把“争先创优”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竹山县人事局推行为民优质服务全程代理:凡需人事局单位单独办理的事项如工作调动、工资转移、人才聘用等,由人事局一楼人才服务中心窗口作为代理单位,窗口负责人作为代理人,统一受理服务对象的代理申请,并组织相关股室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办结后由窗口负责人按时交给当事人。此举,彻底解除了当事人楼上楼下来回颠簸之苦。同时,实行网络便民代理,局办公室和人才交流中心作为代理单位,分别受理服务对象在人事网站和人才网站提出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收集发布相关信息,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及时将处理情况向服务对象反馈。县人才中心、县考试中心对需要代理的事项,统一纳入市场运作,由服务对象自愿选择,接受社会监督。凡受到群众举报投诉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李仕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