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为低保人员发放调标金52.5万元
截止12月14日,我县共为6996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发放调标资金52.5万元。
为提高城市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省政府决定,从2006年7月1日起,按人月平补差不低于15元的标准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县财政、民政部门结合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实际生活水平,加强协调配合,迅速制定调整方案,确保了政策的及时落实。(邵 斌)
截止12月14日,我县共为6996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发放调标资金52.5万元。
为提高城市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省政府决定,从2006年7月1日起,按人月平补差不低于15元的标准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县财政、民政部门结合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实际生活水平,加强协调配合,迅速制定调整方案,确保了政策的及时落实。(邵 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