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05年我已累计收回拖欠和担保贷款567.28万元,占应收回总额的92.2%,全县有10个乡镇(战线)、36个县直单位、718名公职人员还清了拖欠贷款。近几年,各级党委政府强化清收措施,严肃清收纪律,运用行政、纪律和法律的手段进行清收。先后对94名欠贷公职人员实行“三停”(停职、停薪、停岗);对17名恶意拖欠贷款的“钉子户”实行了依法清收;对私贷公用贷款对其进行认定、落实和清收,有效地化解了“认贷不认还”的历史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县信用联社密切配合,加强检查督办,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组织督查等形式,对清收工作比较被动的单位,特别是对2万元以上大额贷款和私贷公用贷款进行了重点督办,有力地促进了清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包大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