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为落实《湖北省残疾人就业规定》、《十堰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的精神,今年来,县地税局在残保金征收管理工作上积极创新,由以前的“只征不核”模式改为“自主核定,征核同步”的模式,加大了残保金的征缴力度,有力助推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该局今年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征前各项准备工作进行科学的研究部署;为降低执法风险,维护残疾人权益,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残保金核定文书管理事项和相关管理规定。在征管中强化任务管理,科学分解任务,及时将任务分解到税费管理科,将征收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税收管理员,对残保金核定、各类文书发放、相关资料的流转和保管依照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按程序办理。同时,积极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加强与残联管理部门的衔接和沟通,相互传递和反馈企业在职职工人数、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等信息、残保金代征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残保金代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做好残保金征收管理工作。(刘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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