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县卫生局组织全县妇产科医护人员就新生儿疾病筛查业务进行培训。
据悉,今后每位住院分娩的新生儿须进行疾病筛查。主要筛查新生儿先天性、代谢性疾病,如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等。由县助产机构在婴儿出生后72小时至7天内,进行采血。制成血样标本后,县保健院派专人收取,送至十堰市妇幼保健院检测,7天内将检测结果反馈到助产机构及患儿家长,以便对相关疾病进行早防早治,最大限度地控制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健康素质。 (何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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