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近日,县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的通知》,并按每人每月270元的标准一次性补发2010年首批孤儿生活费48万多元,这标志着我县孤儿今后的基本生活和健康成长有了保障。
据悉,全省孤儿保障工作会议召开以后,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对落实好孤儿保障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各乡镇上报的孤儿信息,县民政局还成立三个工作专班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严格按政策核定发放对象,并逐一建立孤儿档案,发放《儿童福利证》。
据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孤儿基本生活费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此次补发的2010年孤儿基本生活费暂由乡镇民政办公室负责发放到每个孤儿监护人手中。(袁建军 朱名星)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