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培训工作取得实效,5月22日,中共竹山县纪委、竹山县监察局、竹山县人事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贯彻学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活动的通知》。对全县所有行政机关公务员,将于2007年6月上旬分期分批培训,并定点定时进行题目不同的独立考试。考试成绩一律记入《公务员培训证书》。对不参加培训学习或考试不合格者,年度各类评优实行一票否决。 (周贝安)
相关新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