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为了实现对分管单位、联系乡镇及垂直管理部门的有效监督,新成立的县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通过一段时间的调研和借鉴外地市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经验,元月中旬制定了四项措施以加强对以上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三重一大”方面的监督。
一是制定被监督单位定期汇报制度,要求被监督单位在每月的25日前将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三重一大”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纪工委监察分局汇报;二是建立被监督单位人事档案,要求被监督单位将本单位领导干部和职工的基本情况报送纪工委监察分局,纪工委监察分局根据被监督单位提供的数据建立人事档案数据库;三是定期召开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座谈会,要求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在会上就本单位廉政、勤政以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情况进行说明;四是重点监督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的决策和执行,纪工委监察分局主动派员对被监督单位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和执行进行全程监督。
以上四项措施的实施,强化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分管单位、联系乡镇及垂直管理部门的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陈钢)
一是制定被监督单位定期汇报制度,要求被监督单位在每月的25日前将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三重一大”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纪工委监察分局汇报;二是建立被监督单位人事档案,要求被监督单位将本单位领导干部和职工的基本情况报送纪工委监察分局,纪工委监察分局根据被监督单位提供的数据建立人事档案数据库;三是定期召开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座谈会,要求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在会上就本单位廉政、勤政以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情况进行说明;四是重点监督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的决策和执行,纪工委监察分局主动派员对被监督单位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和执行进行全程监督。
以上四项措施的实施,强化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分管单位、联系乡镇及垂直管理部门的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陈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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