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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房管局出台规范售房新举措
发布时间: 2008-11-18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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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县房管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房产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在15日内必须将所有的房源一次性全部挂牌出售,否则该项目6个月内不准上市交易。
  通知还要求,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不在预售许可范围的项目,房产商不准以定金、内部认购、发放贵宾卡,借款等形式变相出售;预售商品房的款项要实行专户管理,不得挪作他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限为一年,不得超期使用。
  据县房管局统计,2007年商品房预售违规现象占全县房地产违规行为的90%。据悉,房管部门将对各售楼部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没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就开始出售的,将取消开发企业的资质;对已取得许可但没按规定出售的,将撤销许可,并且项目6个月内不准上市交易。   (梁波  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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