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我弟弟在一家建筑工地施工时不幸摔伤,但他没有与业主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弟弟与业主之间是否存在雇用关系?”“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六个多月了,到现在一分钱也没拿过,前天因为家里急用钱,我向老板要工资,他却说没有。请问你们可不可以帮我讨回工资?”…… 9月15日是星期六,在县司法局开展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现场,法援律师和法援工作者接到一个又一个法律咨询。
为纪念《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当日上午,县司法局在人民路举行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促进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为主题的“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发放《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刑事诉讼法》以及《农民工法律援助知识问答》等各类宣传资料35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650余人次,受理交通、工伤、农民工、医疗等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起。
据悉,县法律援助中心把9月定为全县法律援助宣传月,将联合县青团、妇联、残联、信访、老龄委、工会、劳动等相关部门,在各乡镇、社区、村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让更多的困难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得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操儒舜 程贤珍)
为纪念《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当日上午,县司法局在人民路举行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促进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为主题的“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发放《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刑事诉讼法》以及《农民工法律援助知识问答》等各类宣传资料35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650余人次,受理交通、工伤、农民工、医疗等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起。
据悉,县法律援助中心把9月定为全县法律援助宣传月,将联合县青团、妇联、残联、信访、老龄委、工会、劳动等相关部门,在各乡镇、社区、村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让更多的困难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得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操儒舜 程贤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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