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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新交规” 宽严相济人为本
发布时间: 2010-04-02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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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竹山网消息  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4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让市民更加深入了解新规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提醒司机朋友和未来的司机朋友,新交规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和宽严相济的原则,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遵守。
    据县交警大队有关领导介绍,“新交规”推出多项便民服务措施:一是放宽了申领驾驶证身体条件,允许左或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右手拇指缺失或者手指末节残缺、有听力障碍但经佩戴助听设备后听力达到规定要求的五类残疾人可分别申领驾证,驾驶准驾车型机动车。二是简化了摩托车驾驶证申领程序,取消科目考试间隔时间限制,允许在暂住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三是增加被注销驾驶证的恢复措施,对逾期未换证或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不超过两年的,驾驶人考试科目一合格后,可恢复驾驶资格。四是延长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期限,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每年提交一次,持有C1以上驾证的每两年提交证明一次,残疾驾驶人每三年一次。五是扩大允许代办驾驶证业务范围,换证、补证和注销驾驶证等业务委托代办。
  再就是,对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广大群众关注的酒后驾驶、使用假牌证的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对轻微交通违法降低了记分分值,调整后违法记分项目由47项减为38项。(弓长 徐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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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三大特点  
    新规定要求交警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时,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体现教育优先的执法理念,同时加大对酒后驾驶等因驾驶人主观故意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大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
    出台7项便民措施 
  新推出的7项便民服务措施备受关注:
  1.简化摩托车驾驶证办理程序。群众申请摩托车驾驶证,在完成道路交通法规学习和驾驶技能训练后,可以在同一天进行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大大减少了申请人的往返次数和等候时间。
  2.取消了在暂住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的限制,允许群众在暂住地直接申请、考试和领取摩托车驾驶证。
  3.增加被注销驾驶证的救济措施。《新规》中规定,驾驶证因逾期未换证或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不超过两年的,驾驶人考试科目一合格后,可恢复驾驶资格。
  4.延长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期限。延长了驾驶人身体条件检查的间隔期限,将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的体检周期,由每年一次调整为每两年一次。
  5.允许延期办理驾驶证业务。规定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
  6.扩大允许代办驾驶证业务范围。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注销驾驶证、延期办理业务也纳入可委托办理的范围,进一步方便机动车驾驶人。
  7.减少交通违法记分项目,扩大警告教育面。针对目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项目偏多、范围过大、重点不突出等问题,按照进一步扩大轻微交通违法警告教育面的原则,减少了记分项目。调整后违法记分项目由47项减为38项。
    五类残疾人可驾机动车
  放宽申请驾驶证身体条件,五类残疾人可驾驶机动车:
  左下肢残疾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C2),驾驶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右下肢残疾的人员: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C5),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双下肢残疾的人员: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C5),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有听力障碍的人员:佩戴助听设备后听力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C1)准驾车型,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载货汽车;或者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C2)准驾车型,驾驶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右手拇指缺失或者手指末节残缺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汽车(C1)准驾车型,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载货汽车;或者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C2)准驾车型,驾驶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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