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2月28日,湖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进农业强省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基层公共农技推广服务”,其具体措施为:2012年健全乡镇(国有农场)或区域性集农业技术推广(含水产、农机、能源)、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功能“三位一体”的公共服务机构,明确公益性定位,坚持“以钱养事”机制不变、财政支持资金不变,理顺管理体制,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在不突破省委、省政府服务岗位配备和控制标准的前提下,合理核定编制。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严格上岗条件,全员竞争上岗,落实岗位责任。实行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农民三方考评,严格奖惩兑现。切实提高扎根乡村、服务农民、艰苦奉献的农技推广人员待遇,落实工资倾斜和绩效工资政策,实现在岗人员工资收入与基层事业单位平均水平相衔接。切实改善基层农技推广工作条件,按种养规模和服务绩效安排推广工作经费。
2012年底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基本覆盖粮食主产县(市、区),农技推广服务机构条件建设项目覆盖全部乡镇和国有农场。落实大幅度增加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良法补助政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络、手机短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改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手段。建立和完善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基层林业、气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健全农业标准化服务体系。扩大公共气象服务覆盖面,将气象信息传播、农业气象灾情收集和气象服务效益反馈等纳入公共农技推广服务内容,提高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科技水平,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省委一号文件,对长期扎根乡村、服务农民、艰苦奉献的广大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建设、人员编制、上岗条件、考评机制、工资待遇、经费保障等进行了明确。广大基层农技人员将以此为契机,振奋精神,坚定信心,鼓足干劲,踏实工作,圆满完成2012年各项任务目标,以“有为”争“有位”,用更加出色的“业绩”回报省委、省政府对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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