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中庸》说:“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下面这两件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小事”,就是对“慎独”二字很好的诠释。
17日12点30分左右,县科技局干部周清华去城西邮政储蓄所取钱,刚填好取款单交给储蓄所的同志,发现旁边有个钱夹,他忙拿起来交给储蓄所工作人员,请他们尽快与失主联系。直到与失主取得了联系,他才放心地离开。后来得知,钱夹是县城建局詹先启丢的,内有现金400元和身份证、银行卡、医保卡等证件。
无独有偶。20日上午,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吴俊接到十堰一个体老板的致谢电话,感谢该局干部王孟拾金不昧。原来,16日上午,王孟在十堰市办事,从市委党校打的到五堰的车上拣到一部最新款的摩托罗拉手机,当时手机是关机状态。王孟打开手机半小时后,有人打电话过来,王孟得知是失主,约定见面后,将手机交还给失主李松。李松是承包高速公路的老板,当即掏出500元感谢王孟,王孟不收。李松又请王孟吃饭,王孟也谢绝了。被感动了的李松提出和王孟交个朋友,王孟只告诉他自己是竹山县水务局的干部。(弓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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