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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秦巴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4-10-21 15:06 来源: 编辑: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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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竹山县秦巴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竹发改审批〔2014〕100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竹山县文化体育局,招标代理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资金和地方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再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参入本项目的投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竹山县城关镇南门村。包括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美术馆和群众文化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总用地面积129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02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17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842平方米。框架结构。计划工期:18个月。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一切工程量的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的资格:
  1.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企业近三年(2011年09月至递交申请截止时间,以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公共建筑工程、结构、规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4 年10月22日至 2014 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双休除外),持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④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⑤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原件)、⑥县外企业还须有在竹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备案证原件(原件)、⑦类似工程(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⑧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等资料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华代理公司办公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需带原件,附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五、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今日竹山网》、《竹山报》和《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人
  单  位:竹山县文化体育局
  联系人:郭 猛 电话:13636221918
  单 位: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张莉莉   电话:0719-4230899   手机:15391685778
  单 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贺 坤   电话:0719-4698888   手机:13907283158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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