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工程汉江流域堵河干流重点河段治理工程(竹山县东门湾、桥东段)初步设计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2013】440号文批复,投资计划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竹山县堵河干流重点河段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工程施工拟划分2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第1标段(合同编号HJLYDHZL/2013SG/C1):东门湾段治理工程,位于堵河右岸华夏楼板构件厂与竹山大桥之间,设计堤线长715米;
第2标段(合同编号HJLYDHZL/2013SG/C2):桥东段治理工程,位于堵河右岸竹山大桥下游污水处理厂与桥东煤矿弃渣场之间,设计堤线长770米。
2.2计划工期
每标段工程计划工期均为 24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3)近三年(2010年12月~2013年12月,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为准)应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4)拟派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持有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备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
(5)申请人必须取得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6)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只能就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 5 日至2013年12月 11 日8:30~12:00和14:30~17:30(节假日除外),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八楼)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外省投标企业需提供《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2 各标段资格预审文件售价均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 18 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 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八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今日竹山网》、《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今日竹山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陈 燕 0719-4230899 18671931678
招 标 人:竹山县堵河干流重点河段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37号
联 系 人:操崇华
电 话:0719-4232436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特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12G室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徐 镇 胡常青
电 话:027-87112268 18271875058
传 真:027-87112270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本工程汉江流域堵河干流重点河段治理工程(竹山县东门湾、桥东段)初步设计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2013】440号文批复,投资计划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竹山县堵河干流重点河段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工程施工拟划分2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第1标段(合同编号HJLYDHZL/2013SG/C1):东门湾段治理工程,位于堵河右岸华夏楼板构件厂与竹山大桥之间,设计堤线长715米;
第2标段(合同编号HJLYDHZL/2013SG/C2):桥东段治理工程,位于堵河右岸竹山大桥下游污水处理厂与桥东煤矿弃渣场之间,设计堤线长770米。
2.2计划工期
每标段工程计划工期均为 24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3)近三年(2010年12月~2013年12月,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为准)应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4)拟派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持有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备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
(5)申请人必须取得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6)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只能就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 5 日至2013年12月 11 日8:30~12:00和14:30~17:30(节假日除外),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八楼)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外省投标企业需提供《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2 各标段资格预审文件售价均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 18 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 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八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今日竹山网》、《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今日竹山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陈 燕 0719-4230899 18671931678
招 标 人:竹山县堵河干流重点河段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37号
联 系 人:操崇华
电 话:0719-4232436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特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12G室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徐 镇 胡常青
电 话:027-87112268 18271875058
传 真:027-87112270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