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竹山县重点山洪沟邓家河防洪治理工程已由鄂水利复【2014】185号文进行批复,资金来源为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招标人为竹山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邓家河属于堵河左岸二级支流。堵河流域位于湖北省鄂西北地区,上游分两支,南支称官渡河,西支称泗河,属干流,于竹山县两河口与官渡河汇合后称为堵河。自两河口向东北流经竹山县城、姚坪、叶滩和叶大,于黄龙出口汇入汉江丹江口水库。流域面积12505km2,干流全长约354km,平均坡降4.81‰。堵河水系发育呈树枝状,左岸主要支流有苦桃河、北星河;右岸主要支流有官渡河、深河和霍河。
邓家河发源于竹山县茅塔乡狮子观村,在溢水镇两河口村汇入苦桃河。全长35km,集水面积123km2,河道坡度12‰,流域平均高程773m,河流弯曲系数1.4,河网密度0.5。
本次招标工程拟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土建施工。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清障扩卡、岸坡护砌、新建转移道路及新建排洪沟。
第二标段:建设监理。施工全过程监理。
2.2计划工期: 8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为:
(1)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拟派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备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
(5)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中标通知书的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2个中标价不低于500万的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
(6)投标人必须取得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7)近三年(2011、2012、201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8)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为:
(1)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必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活动。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1、2012、2013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6)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中标通知书的日期为准)应承担过类似工程建设监理业绩;
(7)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
3.2 本项目要求所有参与投标人员须与投标单位有合法有效的工资证明,社保关系及聘任合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于2014年 12 月 11 日至2014年 12 月 15 日(双休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华代理公司办公室(原劳动技校,消防大队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第一标段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1)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拟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五大员岗位证书;
(5)类似项目业绩;
(6)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7)外省企业的《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湖北省内企业无须提供);
(8)投标申请人到人民检察院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第二标段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1)本单位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原件;
(5)投标申请人到人民检察院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 月 6 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竹山县体育场路20号(原劳动技校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今日竹山网》、《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今日竹山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单 位: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张莉莉 电 话:0719-4230899
招 标 人:竹山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37号
邮 编:442200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719-4224224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特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12G室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徐 镇 胡常青
电 话:027-87112268 18086031567
传 真:027-87112270
日 期:2014年12月9日
本项目竹山县重点山洪沟邓家河防洪治理工程已由鄂水利复【2014】185号文进行批复,资金来源为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招标人为竹山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邓家河属于堵河左岸二级支流。堵河流域位于湖北省鄂西北地区,上游分两支,南支称官渡河,西支称泗河,属干流,于竹山县两河口与官渡河汇合后称为堵河。自两河口向东北流经竹山县城、姚坪、叶滩和叶大,于黄龙出口汇入汉江丹江口水库。流域面积12505km2,干流全长约354km,平均坡降4.81‰。堵河水系发育呈树枝状,左岸主要支流有苦桃河、北星河;右岸主要支流有官渡河、深河和霍河。
邓家河发源于竹山县茅塔乡狮子观村,在溢水镇两河口村汇入苦桃河。全长35km,集水面积123km2,河道坡度12‰,流域平均高程773m,河流弯曲系数1.4,河网密度0.5。
本次招标工程拟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土建施工。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清障扩卡、岸坡护砌、新建转移道路及新建排洪沟。
第二标段:建设监理。施工全过程监理。
2.2计划工期: 8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为:
(1)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拟派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备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
(5)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中标通知书的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2个中标价不低于500万的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
(6)投标人必须取得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7)近三年(2011、2012、201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8)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为:
(1)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必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活动。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1、2012、2013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6)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中标通知书的日期为准)应承担过类似工程建设监理业绩;
(7)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
3.2 本项目要求所有参与投标人员须与投标单位有合法有效的工资证明,社保关系及聘任合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于2014年 12 月 11 日至2014年 12 月 15 日(双休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华代理公司办公室(原劳动技校,消防大队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第一标段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1)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拟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五大员岗位证书;
(5)类似项目业绩;
(6)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7)外省企业的《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湖北省内企业无须提供);
(8)投标申请人到人民检察院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第二标段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1)本单位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原件;
(5)投标申请人到人民检察院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 月 6 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竹山县体育场路20号(原劳动技校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今日竹山网》、《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今日竹山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单 位: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张莉莉 电 话:0719-4230899
招 标 人:竹山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37号
邮 编:442200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719-4224224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特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12G室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徐 镇 胡常青
电 话:027-87112268 18086031567
传 真:027-87112270
日 期:2014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