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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 2014-02-14 15:04 来源: 编辑: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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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学莉(住竹山县楼台乡肖家沟村5组):
  本院受理原告李世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4年6月9下午15时在本院双台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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