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
向“马路杀手”开战 我县多部门联手开展“治超治沙”
发布时间: 2009-11-05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字体大小:
打印
返回
  今日竹山网消息 路面沙石不仅影响环境卫生,而且影响车辆行驶,甚至可能对行人造成伤害,堪称“马路杀手”。10月下旬,我县出台《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及路面遗洒沙石工作实施方案》,对车辆超限超载及路面遗洒沙石进行综合治理(一下简称“治超治沙”),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和路面遗洒沙石等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高公路使用寿命,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方案》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交通为目标,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源头管控、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原则,全面“治超治沙”,严禁超限超载和遗洒沙石车辆在辖区内省、县、乡、村公路上行驶;严禁车辆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和遗洒沙石问题,杜绝新的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车辆出现,尽量减少路面遗洒沙石现象;加强矿山、砂石场、水泥、钢材及其他重质量品生产加工企业和物流站等货物集散地的源头管理,杜绝超限超载和遗洒沙石车辆驶出。
  《方案》指出,县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紧密配合,互通情况,联手执法,综合治理。县交通公路部门要突出鲍竹路、襄关路、白竹路、竹向路、新竹路等等重点省县道路段和矿山、砂石场、矿产品加工企业及物流站等货物集散地,对超限超载及遗洒沙石车辆进行检测和处理。县交通运管部门要对超限超载和遗洒沙石车辆进行登记,对无证营运、无从业资格证的车辆进行处罚。县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拦截、指挥超限超载和遗洒沙石车辆接受检查,对大吨小标车辆进行查处,对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辆进行拆解,对车况破旧导致遗洒沙石的车辆责令整修改进;充分利用道路监控设备,采取定点监控与巡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监控过往车辆,发现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联合查处。各乡镇负责在乡村道路设置必要的限超限重设施,建立车辆遗洒沙石举报投诉网络,一经发现超限超载和遗洒沙石车辆在乡村道路上强行行驶,及时协助交通、公安等部门进行治理。对县内大中型企业确因生产需要有大型车辆进出厂区的,县公安局、交通部门要与相关企业合理商定车辆进出的固定线路和通行时段。县监察、水务、质监、工商、物价等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密切配合“治超治沙”工作。因超载超限和遗洒沙石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研究相关领导责任。
  《方案》要求,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部等9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标准和路面遗洒沙石危害程度,整治超限超载和路面遗洒沙石车辆,县交通、公安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后许可放行;对需要提供协助卸载和保管货物的,按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相关收费标准收费;对运输超载但不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的车辆,可免予卸载;对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油气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原则上不实施卸载措施,但要现场告诫、登记,并将违章情况通报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对遗洒沙石危害较轻的要以引导教育为主,对屡教不改、遗洒沙石3次以上的车辆通过媒体曝光,必要时依法吊销有关证照、取消营业资格。对确因企业生产需要、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要经交通、公安等部门核审批准,在规定线路、规定时段行驶,造成损失的按损失程度予以补偿。相关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全面接受舆论和社会公共监督,防止道路“三乱”现象发生,切实做到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上路执法,上路执法人员不开收费票据、不乱收费、乱罚款,对同一违法行为不重复处罚。对徇私舞弊、借机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治沙治超”执法队伍形象。(陈剑 汪致文)
相关新闻 相关新闻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云超市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热门
媒体矩阵
  • 民生码上见
    民生码上见
  • 竹山便民服务
    竹山便民服务
  • 竹山特产云超市
    竹山特产云超市
  • 今日竹山报
    今日竹山报
  •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 云上竹山客户端
    云上竹山客户端
  •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