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
中共竹山县林业局党组关于限期返岗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5-11 11:13 来源: 编辑:唐平
字体大小:
打印
返回
刘涛同志: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竹办发[2014]20号)等文件要求,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现特此公告,限你于2015年5月19日以前返岗,如到期未返岗,我单位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解聘手续。
  特此公告。
 
中共竹山县林业局党组
二0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相关新闻 相关新闻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云超市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热门
媒体矩阵
  • 竹山人大网手机版
    竹山人大网手机版
  • 竹山便民服务
    竹山便民服务
  • 竹山特产云超市
    竹山特产云超市
  • 今日竹山报
    今日竹山报
  •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 云上竹山客户端
    云上竹山客户端
  •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